来源:深圳市力嘉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11-23 04:40:55 [举报]
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经验做法的通知。通知提出,健全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规范有序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依法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活动;支持回收拆解企业进入工业园区或再生资源利用园区,引导企业开发运用线上线下收车模式;鼓励开展跨区域性回收拆解,探索建设一批区域性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产业园区。提升报废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能力,通过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企业改造升级等方式,逐步增加具备能力的企业数量。
《规范》要求报废机动车的拆解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和设备,防范二次污染。同时,要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依据 GB22128 等相关规定开展拆解作业,拆解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范围参照 GB20891 执行。不得露天拆解报废机动车,不得对大气、土壤、地表水和地 下水造成污染。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资质认定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作出相关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企业。现场验收评审、听证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企业。
标签: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