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以科技人员为主体,有科技人员领办和创办,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科学研究、研制、生产、销售,以科技成功商品化以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高新产品为主要内容的知识密集型经济实体。
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营业务一般须属于下述规定的技术领域:电子与信息;生物与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校节能;高技术服务业;农业与农村;航空与航天;地球、空间、海洋工程;核应用技术。
对于许多企业来说,高新技术企业一直是行业内的香饽饽,一旦申请成功就可以带来减税政策优惠多重好处,但是高新技术企业的申请门槛让很多企业望而却步,只能光看着政策眼馋。实际上,对于科技创新企业来说,并不只有高新技术企业这一条路可走,还有其他政策补贴可以申请,这些政策同样具有丰厚的补贴可拿,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就是其中之一。
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概念做出具体界定,这是的研究起点。一是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概念做理论界定;二是明晰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基本特点,明确其发展的特殊性与不同之处;三是阐述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重要性,有助于更好的理解和认识科技型小微企业。目前并没有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概念有明确的界定,但其又属于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兼具两者的特点,应从两者的概念来阐述出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涵义。
此外也设置了以研发投入指标、科技成果产出指标的综合评价指标。由此可以看出,国家对科技企业的认定主要以科技研发投入与支出为评判标准,这也体现出科技型企业自身的特点。科技型小微企业这一概念是近些年出现的新名词,它兼具小微企业与科技企业的特点,又区别于这两类企业。目前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概念还未得到学者们的统一界定,也尚未有通用的认定标准,有部分省份地区做出了尝试。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需在本省市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实行立核算、自主经营及自负盈亏、产权清晰的经济实体;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知识或技术,包括申请或授权的专利、商标、经认定的其他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基于自主知识产权、知识或专有技术获得的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