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出台以前,民营安保公司基本无法名正言顺、光明正大地开展业务,要面临非法经营、国有竞争、人员流失、难于宣传推广、客户资源有限等各种困境,在夹缝中艰难求生存,不但得不到支持、而且随时可能遭遇监管查处等风险。虽然保安服务业市场化喊了多年,可是当时不少安保公司仍然熬不住、等不及,陆陆续续选择了放弃和离开。 当然也有一些企业选择了继续坚持,通过挂靠、特许加盟、提供咨询服务等形式保存了实力、积累了资源、坚持了下来,并在2010年以后相继获批服务和培训许可证,迎来安保事业发展壮大的新阶段。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频次、参加人数不断增加,具有场所公开、人群密集、财物集中、规模宏大、持续时间长、节点特殊、临时搭建设施多、情况交错叠加等特点,一旦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极易发生安全问题甚至群死群伤事故,危及公共安全。为进一步提高我国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水平,为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范化提供依据,促进活动主(承)方严格履行安全责任,公安部指导相关单位编制出台了国家标准GB/T 33170—2016《大型活动安全要求(1-5)》(以下简称“系列标准”)。该系列标准已于2016年10月发布,并将于2017年4月1日起实施。系列标准虽然在编制和翻译过程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大型活动定义和翻译也不够准确,将“安全要求”译成"safety requirements"、“安全评估”译作"safety assessment"显然是错误的等等......),但是其发布和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有利于我国大型活动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安全管理,提高大型活动公共安全风险控制能力和安全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有效预防和减少大型活动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的发生。
《大型活动安全要求 第1部分: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是以实现大型活动安全顺利举办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辨识与分析系统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评估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并得出评估报告的活动。标准规定了大型活动安全评估的原则、内容和程序,并给出了安全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格式要求。大型活动从筹备到闭幕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标准要求大型活动安全评估以科学的、系统的、全面的理论作指导,确保真实反应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状况。
当今国际社会,分工合作日益细化,对于安保公司,业绩稳定了,不代表就一劳永逸了,风险可能随之而来。此时更要注重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更要强调服务品质和拓展新的服务产品解决方案。服务不是纯成本,服务是安保营销的一部分,是为提升美誉度加分。服务的目的是让客户更认同,在需要的时候找你,在朋友有需要的时候,能想到你并推荐你。服务的目的是让客户再次选择你的时候减少犹豫的过程。提高服务质量是为营销服务。为了市场竞争、获得References,有些安保公司可能短期没有利润,这可以认为这是一种营销策略。但是,如果长期持续没有利润,那么公司就可能难以为继了。因为公司存在的目的之一就是获得持续的利润。长期没有利润和持续亏损的公司,又没有明确的扭亏手段和方法;或者为了争抢客户,不惜压格和降低服务品质,这样的安保公司就没有存在的价值。
保安服务条例规定跨省级行政区域提供保安服务需要进行备案原因:保安服务公司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服务公司在省内的服务活动都可以得到有效监管,但是一旦跨省提供保安服务,服务所在地的省市两级公安机关因为不掌握有关情况而无法进行有效监管,保安服务公司需向服务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便于公安机关进行监管。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仅规定备案而没有规定由公安机关批准主要是为了打破保安服务市场的地区封锁和地区垄断,鼓励保安服务公司跨省开展业务,引导保安服务公司依法开展良性竞争,防止服务所在地公安机关因地区利益抵制外省保安服务公司拓展业务而不予批准的现象发生。
保安公司的服务内容:人群控制服务 crowd control service,保安员维护特定地点、场所、部位等人群聚集地治安秩序的服务业务。技术防范服务 electrical security service,保安服务公司运用科技手段和设备,为客户的区域和目标,设计、安装各种报警器材并定期维护,提供接警、先期处警和其他相关的技术防范服务业务。安全咨询服务 security conseltation service,保安服务公司根据客户安全需求,组织安全防范和技术人员,为客户提供有关安全防范问题的调查、评估与策划,并提供相应的建议、方案的服务业务。